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

出版日期:2022/9/1   字数:997A+   A-

    ■关育兵

    近日,省卫健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印发《湖南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将家庭照护者纳入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等范围,帮助老年人家庭成员提高照护能力。(据《潇湘晨报》报道)

    我国家庭规模正在呈小型化趋势,这一方面与家庭生育子女数下降有关,另一方面与成年子女脱离原家庭、组建新家庭有关。成年子女与父母“别居”,有多种因素,也有一定的益处,这是应该承认的事实。但是,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的加速,老龄化超前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未富先老”“未备先老”的特点显现,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能够缓解社会养老供给的不足。在应对快速到来的老龄化社会上,社会显然准备不足。居家养老尤其是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仍是养老最为重要的方式之一。这对于缓解社会养老供给的不足,对于老年人享受高质量的养老生活,其意义是显著的。

    我国是个讲人情、重享天伦之乐的国家。许多老年人有着强烈的和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愿望,作为成年子女理应满足老年人的要求。许多老年人还承担着带孙的重任,他们帮着成年子女照看孩子,有的还帮着做家务,大大减轻了成年子女的负担,使他们可以安心工作。进一步来说,随着父母年迈,身体机能难免下降,和成年子女在一起,在老年父母发生意外时,能及时予以救助,避免不幸事情的发生。可见,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更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对于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都是有好处的。

    随着人口流动速度加快,不少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的工作地不一样,要鼓励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生活,还需要从政策上提供更多便利。比如对于流入地来说,要保障老年父母和当地老人享受同样的优待;对于流出地来看,无论是医保、还是退休金的领取等,也要尽量考虑到老年人可能流动的现实,尽量为他们提供便利。这些制度的改进和设计,要向着有利于促进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生活的方面转变。

    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共同生活,最容易发生矛盾的地方,是生活习惯以及在教育未成年子女上的观念差异。这需要成年子女和老年父母的双向奔赴,成年子女要多理解老年父母,老年父母也要与时俱进,通过沟通、交流,达成最大共识。事实上,随着媒介的发达,曾经尖锐的观念差异正在逐渐消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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