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消息(邹胜武段丁颀)近日,新化县人民法院洋溪法庭干警赶到槎溪镇金溪村,调解一起相邻纠纷。
据了解,原告邹某与被告王某系金溪村同组村民。原告住房前有一责任田与被告的责任田相邻。原告对田埂进行水泥硬化,以便自家出入。因垒埂的石块凸入被告的责任田,被告就挖出了几块石头。此事经村干部多次调处未成,原告起诉至法院,诉请法院判令被告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为缓和对立情绪,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洋溪法庭庭长袁仕斌请来槎溪镇政府工作人员和金溪村支书一同参与调解。调解地点就定在原告屋前的晒谷坪上。6条木凳围在一起,组成了临时“调解室”。在调解中,袁仕斌语重心长地对原告、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双方能换位思考。经过耐心开导,双方心平气和达成了调解意见。